展厅设计四大原则与空间分类体系:从陈列到互动的完整指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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展馆展示空间设计:分类体系与核心设计共性

展馆是展示技术、产品与理念的核心载体,主办方通过先进技术与专业设计手段呈现核心内容。无论展厅/展馆的展示性质、规模差异如何,其展示空间均可按功能维度划分为不同类型,且设计层面存在通用的核心共性。

#01 外围与导入空间:品牌形象的“第一印象”区

外围与导入空间是展馆与观众接触的首个层级,广义上包含两大组成部分:

  • 展馆上部空间:展馆建筑形象的延伸与扩展,夜间照明、灯光设计是其核心组成部分;

  • 展区周围地域空间:主要指商业店面正门前的门头、入口、标饰等占据的空间,是品牌特色和形象的最直观表达,直接决定观众对展馆的“第一印象”。

#02 陈列空间:展馆的核心展示区

陈列空间是用于展示核心展品的空间,是整体展示过程中最重要的核心部分,也是占比最大的空间类型:

  • 设计核心:侧重展示道具装置与展品的结合,核心目标是突出展品魅力、传递展品核心信息;

  • 表现形式:丰富多样的陈列手段可在此空间得到最大限度发挥,是展品信息传递的核心载体。

#03 演示、交流与洽谈空间:互动与沟通区

演示、交流与洽谈空间的设计需结合展馆规模与展示主题定制,核心功能是实现“展品-观众”的互动与深度沟通:

  • 演示空间:大型展厅可设置时装表演等规模化演示,小型展厅可设计刺绣、篆刻、编织等精细化演示;

  • 技术赋能:投影、多媒体等数字化手段成为现代演示交流的核心方式,既节约空间,又能实现高效的互动交流;

  • 核心价值:打破“单向展示”模式,实现观众与展品、主办方的双向沟通,提升展示的深度与效果。

#04 展示空间设计的四大核心共性

尽管展示内容的主题各异,对展示空间的设计要求有所不同,但所有展馆展示空间设计均需遵循四大核心共性:

  • 审美性:无需过度追求形式变化,核心是“多样统一”,让整个空间处于和谐的审美框架内,避免杂乱无章;

  • 功能设计:空间功能需与展示主题相适配,满足陈列、演示、交流、贸易销售等实际功能需求,打造合理的主题化使用空间;

  • 效益性:基于展示场地的有限性,最大化利用空间资源,在有限场地内展示更多核心内容,提升空间利用率;

  • 心理设计:结合观众心理与情绪效果,营造与展示主题吻合的空间环境,让观众从心理层面感知并认同展出主旨;